东莞市废品回收放开违规可罚百万

    东莞市日前印发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提出全面放开废品收购站以规范经营行为,违规者最高罚款100万元。《办法》规定,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东莞取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数量限制和经营区域限制,不再单独“指定”从事处理废品和废品回收的企业。